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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不良的女人。很多人说momo流氓样的存在着。
亲爱的朋友们称呼我为毛毛宝或者鹌鹑。于是我认为我小可爱的存在着。
手指经常哆嗦,皮肤越来越坏。
烟,酒,熬夜,不正规饮食。生活倒错以及寂寞。
这就是所有的原因。
大部分时间穿着体面,曾经踩着12分的欧版鞋进进出出,偶尔化不浓不淡的妆容。
年轻的时候才可以浓妆艳抹或者素面朝天,而我已经过了那样的年纪,只有玩儿命的给自己化出一张所谓“自然”的脸。
我喜欢所有的人融洽相处,最好有那么一个地方,我和我的朋友愉快的住在一幢红砖砌成的房子里,有人来访的时候有人烧好吃的饭给我,一起走到街上去,买衣服鞋子还有零食。
没有争吵攻击以及彼此的厌恶。太阳总是出来,于是我可以戴一副流氓样的眼镜。
我希望也养一只蜥蜴,或者名字可以叫做次郎。或者叫做桃生丸。
稿子经常被枪,于是写一些字出来给朋友们出来,大家看着开心,我也就高兴了。
我的朋友告诉我:同人不就是YY么?
那么我尽量YY得有道德些。我赋予他们所有的生活点滴,一个小小圈子里的自给自足。
我经常提着一支烟穿行在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,想念朋友们的时候就飞速的前往,大家一起宿醉以及引亢高歌。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让我愉快。
于是我发觉自己是不贪心的人,我只需要有朋友可以朝夕相伴,而已。
我经常会脑筋僵直,于是对自己以及身边的人不够关心,大约是脑子里塞满了卫生纸的缘故。
经常性发作的健忘,发过脾气以后马上全部忘记。很多年前就有人告诉过我,这叫强烈的心理暗示。
我把自己催眠了,我刻意的要求自己不记得那些不高兴的过往,或者一个令人讨厌的自己。
我是个恶劣的小孩儿,却拼命撇清自己希望作一个好小孩儿。
我会胡说八道我会嬉皮笑脸。我会两岁半弹钢琴十七岁弹吉他,我会一点儿小提琴会敲扬琴还会吹萨克斯。可是每一样我都做的不好。
我会写字,字却不够漂亮。我会填很白烂的词。我会烧饭洗衣服打扫房间。
我会打架说粗口从头到脚穿男人的衣服,我还喜欢撒娇。
据说我的个人爱好是细声慢气的把人气到跳脚,或者说出最现实的话来让人掉眼泪。
总之,我喜欢与朋友们呆在一起。高兴的时候一起高兴,暴走呢也要手挽着手。
谢谢~~(鞠躬~~掌声再大一点~~鲜花~~) |